菅木千梗

和老坟头藕断丝连是因为我剑我总是忍不住要搞冷圈

说你爱我(三十)

*精分鲫鱼视角

*本章有一位好男人客串

*舔鞋名场面终于来了



第三十章



       季宇别扭性格养成的背后,并没有什么悲惨的经历或沉痛的过往,单纯是天性使然。譬如他之所以被选作接班人,倒不全是因为他妈是意大利黑手党老大的女儿,更多是他自身的因素。在季宇尚且年幼时,他为了给调戏他堂姐的流氓一点教训,在北方冬天寒冷的夜里,偷摸带着两个帮众蹲守在人家屋外三个小时,然后趁那人出来起夜时直接扑上去挑了他的手脚筋。据说那个混混被他老婆发现时只差一点就烟气了,在医院中头足足躺了两年才康复出院。那个流氓不敢再作恶,季宇也因此“一战成名”,青云帮上上下下都说他天生就是吃黑道这碗饭的人。


       在季宇的价值观里,爱有血缘关系的家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,因为他们之间有上天赐予的纽带,这是基因的选择;但是他无法接受“爱情”的出现——对一个非亲非故的人萌发出“爱”这样的情感,在他看来是不可理喻的、难以启齿的事情。而且爱一定要有理由,也一定要深刻,不然就是不正常的。所以,长期以来,他一直无法正视自己对简隋林的感情。


       脸皮挺厚的一个人,可偏偏在面对“爱”这件事情上,却是那么笨拙愚钝又口是心非。


       接近三十度的高气温,嘈杂闷热的酒吧,笨重厚实的玩偶服——即使是装扮成这样,并且冒着被警察逮捕的风险,季宇还是去看了简隋林的演出。舞台上的简隋林是那么耀眼夺目,季宇和许多观众一样,被他吸引,陶醉于他的演唱中。


       简隋林的唱功明显比之前优秀专业了一些,不过,季宇莫名更喜欢他原来的歌声。


       一次就好/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/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/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……


       因为简隋林,季宇喜欢上了《一次就好》这首歌。他在夜深人静时用音乐软件循环播放了无数次。他和简隋林没有青梅竹马细水长流的日久生情,也没有惊心动魄生死蹉跎的轰轰烈烈,按理说,就凭那样一次阴差阳错的相遇,他不该喜欢简隋林的。


       但是季宇总能回想起很多个让他心旌摇曳的瞬间:在A山上,简隋林笑得满脸通红,打趣他幼稚搞笑,那样明媚灿烂的笑容和初夏的阳光一样,富有感染力;在狭小逼窄的山洞里,简隋林轻柔地为他包扎伤口。于昏暗的光线下,那张本就俊秀的脸蛋更显温和。明明他们刚刚经历了一场追杀,他的内心却感到安宁,以至于放松戒备靠在简隋林的肩上沉沉睡去;还有他们接近半个月的同居生活,单调冷清的房子,因两个人的打闹拌嘴而热闹起来。他本就不拘小节,这下又耍起小心思故意变得邋遢,只为享受简隋林揪着他耳朵不轻不重的几句数落,又把他胡乱收纳的衣物拿出来重新拾掇一遍;以及在KTV里,简隋林饱含深情的歌声,每一个音符似乎都穿过他的耳膜直击他的心脏……


       直到这时,季宇才明白,“爱”不一定需要感天动地的救赎,也不一定需要漫长无声的陪伴守护,“爱”可以是每一个心动的瞬间。在西西里躲避风头的日子里,季宇在下午茶时间翻看手上的《史记》,脑海中却不断播放着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思维之跳跃,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“中西合璧,古今贯通”。原来他不懂的觉得诘屈聱牙的东西,如今也正逐渐明晰。


       那不是“发生在霍乱时期的爱情”,而是“像霍乱一样肆虐的爱情”。爱情不讲道理,不问因果,充满不确定性,并伴随着一系列混沌错乱。雨落千年,千年不歇,季宇一直在自己那个孤独的宇宙里等一个为他撑伞的人。他多么希望简隋林就是那个人,但是被挨了一巴掌后,看着简隋林逃走的身影,季宇又犹豫了。


       ——强硬地把简隋林拉进自己的世界中,简隋林的伞究竟是为他遮风挡雨,还是被风雨摧残?爱情如霍乱致命,那是否应该不再坐视不管,而是寻找医治他的解药?


       与此同时,季宇总算切身领悟到那句老掉牙的台词:喜欢是放肆,但爱是克制。


       他梦见他再次到了简隋林的单身公寓,每一次开门看见的都是不一样的情景:简隋林和叶君玲结了婚,家里的装潢充满了温馨浪漫的气氛。他们一起看电影,做饭,饭后散步,日子平静安逸;他也会梦见简隋林最终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,他想象不出来那个男人的脸,但一定是一个完美温柔的男人。那个男人也会和简隋林一起看电影,做饭,饭后散步,其乐融融。简隋林在那个男人面前,一定会百依百顺吧,一定会经常露出可爱的笑容,一定会热情缠绵地回应那个男人的爱抚……


       一想到这些,季宇就会无法克制自己的怒火与嫉妒。他不想把简隋林让给任何人,他不能忍受简隋林属于其他人。兜兜转转,他又露出獠牙,恢复掠夺者的姿态,要将看上的猎物拆吃入腹。


       所以,当看见金世雨依然和简隋林藕断丝连时,季宇再次爆发了。人性使然,改变绝非易事,稍有不慎,就会被打回原形。


       “呜呜呜,隋林,我错了,我不是图新鲜图刺激,我就是非你不可!你跟我回家吧!”医院病房外,季宇拍打着门板,又哭又嚎,一副失魂落魄精神失常的模样。


       “你他妈烦不烦,哭丧啊?人还在做体检,你在这闹个屁啊?”简隋英“唰”的一下拉开病房门,冲着季锋开始发脾气,“兄弟,你既然叫我来把人领走,那你能不能管管你家这个神经病?我求你赶紧领他去精神科看一看脑子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季锋尴尬地赔了个笑脸,拉了拉季宇的胳膊:“小宇,你别这样,他不想见你,你这么做……”


       季宇眼看着简隋英又要关上病房的门,连忙上午去死死扒住了门框:“别,简哥,求你让我进去看隋林一眼吧!”


        “诶诶,你踩到我脚了疯子!”


        “简哥,我,我会给你洗干净,再给你提鞋,啊不,舔鞋都可以!你就让我进去吧……”


       简隋英一听大为震撼,面部都扭曲了:“我操,你是真有病。你们别在那傻站着看呐,快点来把他弄走我他妈受不了了!”


       里面的人严防死守,外面的人连拖带拽,总算将季宇拖出了医院。幸好这是私立医院,看病的人并不太多,管理也不算太严。但季宇离开医院后,医护人员和病人们都松了口气。发癫的黑社会一个人顶五个医闹都不止,太可怕了。


       “季宇,你太不理智了。”在地下停车场里,季锋严肃地指责道,“你怎么能在公共场合如此失态?万一有人报警怎么办。”


       “报警就报警吧,我无所谓。”季宇破罐子破摔道。


       “你真是……唉。”季锋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你要是真喜欢他,就振作起来,让他看到你的魅力,而不是像这样死缠烂打把他越推越远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他现在完全不想看见我!”季宇委屈极了,忍不住诉苦道酸水,然而话才说个头,他们一行人就被警察拦了下来。


       季宇被单独带到了警局。一个戴着口罩和手套的警察像机器人一样开始运转:“我们接到群众报警,说有疑似通缉犯的男子在xx医院闹事。季宇,虽然你已经洗清了贩读、强迫妇女麦银等嫌疑,但你又有了杀人的嫌疑,希望你能配合问话,如实回答。”


       季宇眯着眼睛看了眼他的胸牌,心想“宫应弦”这名儿起得可真不错,只是这人也太冷淡无趣了些。“所以说啊,宫警官,我明明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,你们却害得我成了过街老鼠,我的名誉权受到了侵犯。”季宇佯装苦恼地扳了扳手指,“算了,我一向体谅你们公职人员,确实不容易。行,你问我答,我保证实话实说。”


       “刚刚为什么在医院闹事?”


       “唉呀,啥闹事儿啊,我失恋了追女朋友呢,情绪有些激动。不好意思啊,浪费了警力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宫应弦也不关心这个问题,只草草走个流程,点了点头继续问道:“x月x日,你的堂兄季连失踪,昨日警方于A山附近的草地发现了他的尸体残骸,验尸报告证明他的死亡时间和失踪时间相近。据调查显示,在他失踪的那一天,你是他最后接触的人之一。请问季连的死是否和你有关?”


       季宇挑了挑眉,端起茶水喝了一口:“这个孽障,还真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啊。对,那天他约我在A山上的棋牌室见面打桌球,我们确实在一起。”


       “我们在棋牌室里发现了血迹,经比对,有季连的DNA。”


       “啊,我们那天发生了口角,打了一架,不欢而散。我还去医院包扎了,你们可以去查我的就诊记录。”季宇十分淡定,还拧起眉毛深深地叹了口气,“唉,是我们的疏忽,这A山刚开发成,没有安装好监控系统,闹了个死无对证。我回去一定督促整改。”季宇的心理素质和反侦察能力极好,面对任何警方军方的审讯盘问,他都是以不变应万变——说真话。真的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。说假话一定会立马被识破,只有说真话,才不会露出马脚。


       宫应弦如玻璃珠般晶莹剔透的眸子注视着他,试图找出破绽:“季连和外国的纵火蟹脚组织也有联系,你清楚吗?”


        季宇愣了半晌,忽然拍掌笑道:“好啊,我就说,最近你们刑警不是在忙系列纵火案的事情吗,怎么突然关心上我们小小青云帮的家长里短了。原来如此。宫警官,那我可真不清楚,毕竟,季连还背着我们贩读呢。他那眼睛掉钱眼里了,干什么我都不觉得奇怪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“他死了,你似乎一点也不难过?”


       季宇嗤笑一声,表示自己不屑于对情绪进行无效的伪装:“我难过什么。他这种害群之马,被你们抓住了,不也只有挨枪子儿的命吗。路是他自己选的,就活该有今天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宫应弦不置可否,默认了他的话。
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说,宫警官,你们这审讯也太敷衍了。我知道你们最近忙,我们青云帮的这些乱子,不该惊动你们的。”季宇大大咧咧地伸了个懒腰,活动了一下肩颈,“总之,杀害季连的凶手也好,青云帮叛出的犯罪团伙也好,一有线索,我就上报,尽全力协助你们警方办案的。”


       宫应弦默默地打量了他一会儿,关掉了录音设备,合上记录本,用肯定的语气低声道:“是你杀了季连,是季连的父亲季天恒派人报的案。”


       季宇咧嘴笑了笑,两手一摊,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惊慌,仿佛季连的死与他真的毫无瓜葛:“宫警官,你是警察,不是推理小说的读者,办案要讲证据,可不能凭感觉啊。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”


       “我第一次听有贼这么说自己。”宫应弦倒还是冷冰冰的,情绪没什么起伏,“警方没有精力管你们黑道内部的纠葛,我只是例行公事。你走吧。”


       季宇朝他挥了挥手,像涉世未深的高中生般热情活泼:“宫警官,你们要努力抓住那些坏蛋啊,纵火犯也太吓人了。”


       走出警察局,季宇脸上的气定神闲消失殆尽,取而代之的是阴鸷狠毒的表情,速度之快,堪比川剧变脸。哈,一个十恶不赦的黑社会死了儿子,竟然想通过报警来报复,不会这么搞笑吧。所以季宇清楚,这是季天恒在给给他警告。


       啧,那就放马过来吧。在季宇的字典里,可从来没有“退缩”二字。爱情也好,事业也好,敢和他拼一拼的人,也得要有那个实力才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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